合法民宿10號 楓鈴山莊-楓鈴山莊深處關子嶺的幽巷內,由一位退休的老師所經營。白屋紅瓦的平房建築,在盈盈綠地的烘托下,亦顯清雅秀麗,套房為主的住房,空間雅潔舒適。沿臨溪的步道走下,隱身樹叢間的烤肉區及露天茶座自成一片綠景天地,把茶言歡或成群閒聊,皆無礙靜的住宿環境。山莊雖無供應溫泉,但相對於平價的收費、體貼的主人,以及可供團康活動的綠地,相當適合小型團體渡假。
住宿當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(以當地縣市政府公布狀況準則),可全額退回或保留擇期住宿。 若因下雨或因颱風造成天氣不佳為理由而取消或延期,恕無法接受,敬請見諒。
甲方解約時,應通知乙方,並得要求乙方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定金: 一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四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百。 二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十至十三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七十。 三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七至九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五十。 四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四至六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四十。 五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二至三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三十。 六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一日前到達者,得請求乙方退還已付定金百分之二十。 七、甲方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怠於通知者,乙方得不退還甲方已付全部定金。